上海奥数网
上海站

2022年大事记

奥数上海站 > 本地教育 > 小升初政策 > 正文

2014年上海闵行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奥数网   作者:上海奥数网编辑   2014-04-17 13:13:32

  上海奥数网讯:关于2014年闵行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发布,小编为您进行了整理。内含普通生、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聘的实施意见,希望您对号入号,及时查看。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8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入学工作的依据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区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整体规划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对本区内生源摸底调研工作,根据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的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与相关信息,加强与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各类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

  二、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规定

  1、关于事业规划的编制。我局根据辖区内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同时根据各小学提供的新生预测数,结合幼儿园提供的生源信息,以及公办小学毕业生数,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镇管学校招生计划在征得镇教委的同意后确定。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2、关于学校班额的规定。各学校班额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如有困难班额可适当放宽。

  3、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公办学校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为主,按招生范围划分和区域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免试就近入学”,安排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精神,本区继续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到居住地所在区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教育行政部门将统筹安排入学。

  我局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本区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登记入学,安排在居住地对口学校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按居住地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读,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2014年5月17、1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

  4、关于跨区县就读的规定。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或在原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规定

  1、关于招生计划与范围的规定。我局将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实行“两个限定”“两个公开”的办法。民办小学限定在本区域范围内招生,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的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寄宿学生,跨区县招生人数由学校与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商定后公示;每个适龄儿童限定填报2所学校。民办小学招生简章需向社会公开,面谈过程需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2、关于招生方案与信息的规定。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必须报我局审核通过备案后,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应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

  3、关于招生程序与方法的规定。我区所有民办初中、小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5月1日至7日开通网站接受学生报名(具体方案见附件)。所有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含外区学生报名本区民办学校),均须经过网上报名程序。各民办学校不得录取未实施网上报名的学生。民办学校若招录网上报名名单之外学生的,区教育考试中心将不予投档、不予报学籍。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务必规范,严禁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民办初中统一面谈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11日。

  4、关于免试入学的规定。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获奖、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在低学段学校(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5、关于录取工作的时间。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日期内做好录取工作。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家长应及时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要在2014年5月2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将新生录取名单送交学籍管理部门。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

  1、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工作,规范对招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201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从登记日起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

  公办学校挖掘潜力,接纳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我区各随迁子女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17、18日。小学毕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所在街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

  2、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区就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在入学前签订《闵行区非上海户籍初中学生就读告知书》。

  (四)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1、关于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我局将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管理,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制定本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学校的特长生招生工作。

  2、关于招收特长生学校的规定。经我局核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设点布局项目艺术特色学校,可以按规定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特长生,举办特长班。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点击进入下一页,查看详细信息

  编辑推荐:

  2014年上海各区小升初招生报名情况汇总

  2014年徐汇区民办学校(初中)网上报名说明

  2014年上海静安区小升初对口、特长及民办招生方案

关注奥数网官方微信 数学资料、数学真题、更有全国教育资讯
微信搜索“奥数网”或扫描二维码即可添加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奥数网微信
    ID:aoshu_2003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考网微信
    ID:zhongkao_com

京ICP备09042963号-1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5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762110 举报邮箱:wzjubao@tal.com

奥数网版权所有Copyright@2005-2021 www.aosh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