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上海站 作者:唐客 2017-09-27 18:00:09
2017年上海市虹口区中学生转学材料及办法通知
一、办理转学的对象
1、举家户口迁来本区的初中学生。
2、外省市按政策户口迁入本区的高中学生。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效期内原上海市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高中学生。
二、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转学
1、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2、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生。
三、转学安排去向
初中学段转学学生一般分配到户籍(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小学升初中的对口公办学校。对口学校由于学额限制等特殊情况无法安排学生入学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初中转学
学生户籍 |
本市 |
非本市 |
1)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 |
本市范围内转学由原学籍学校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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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在全国学籍系统内基本信息表 |
外省转出学校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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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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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父母一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 |
√ |
5)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 |
④、⑤ 二选一 |
6)父母一方来沪灵活就业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3年)+ 父母一方《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学生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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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
× |
√ |
8)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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